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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歡迎來到《鋒評》。今天這個話題真是難以啟齒。就是山西大同大成雙語學校的霸凌事件。我很難用語言來形容,大家先來看一張圖。
學校的暴力問題,一而再再而三進入人們的視野,F在這個九歲的學生霸凌十歲學生,這個十歲小孩都到了輕生的地步,這個事才暴露出來,F在處罰結果出來了,就是對趙某某、晉某某兩位學生依法予以訓誡。訓誡就是批評批評就完事了,差不多就是這樣。
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如何懲罰問題 其實爭議由來已久。2019年 13歲大連男孩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殺害,并拋尸灌木叢,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,進行了3年收容教養;一個月前,一個差23天滿14歲的湖南男孩,兇狠地將11歲女童拋尸湘江,他被抓還說“我殺人不用坐牢!”國家提倡保護未成年人,這當然很好,可是不是犯了罪不受懲罰真的就是一種保護?
怎么說呢 我打個比方,有這樣一個村莊,村子的所有青少年如果違法犯罪,都不受到法律的處罰。但是其他村子青少年跟成人一樣違法必究。那么是不是這個村莊的青少年,會比周邊村莊的青少年更加健康茁壯成長呢?其實大概率不會,恰恰相反,這個村子青少年違法犯罪率可能更高、道德水平可能會下降。因為我覺得這個村子的有識之士可能會站出來說,希望對我們村的孩子跟其他村子一視同仁吧。這才是對我們孩子們真正的保護。
如果你想有更深刻的感受。我推薦你看看東野圭吾的《彷徨之刃》?纯串斠粋父親,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女兒在學校被侮辱,而法律無能為力的時候,他做出了怎樣的選擇。這也說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,也是一個全球性問題,F在的少年,比方說一個十幾歲的人,他的身高體重很可能不亞于一個成年人,而他接受信息的渠道又是如此之多。我們的未成年人法律是不是該改一改了,保護未成年人沒有錯,可是當一些未成年人,正在傷害另外一些未成年人時,這時候我們的法律更應該保護誰呢?
大象新聞中心記者:夏繼鋒 向光 笑薇 蘇珊 珍珍 明全 北周